□见习记者 邹 乐
入冬以来,许多市民来电向本报反映,在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部分“冬泳”爱好者经常与南湾湖“接吻”。11月18日,记者在南湾水厂一级饮用水保护区采访时发现,仍有部分“冬泳者”在保护区内戏水。
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告诉记者,1990年以前,南湾湖水质“清纯透明、掬手可饮”,为地表水Ⅰ类水质。自1990年至2003年,随着湖区经济快速发展,大量废弃物、生活垃圾、污水进入湖体,水质下降为地表水Ⅱ类。2003年起,伴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入湖污染物明显增多,部分水域“总磷、总氮”指标大幅度升高,饮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为保护我们的“大水缸”,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虽然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有部分单位和个人对各项法律、法规“视而不见”。
饮用水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20条明确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旅游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水的活动。”目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南湾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并启动实施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措施。如今,投资500万元专项资金的一级水源地区域护栏工程正在实施。另外,政府还将在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主干道等道路旁设置警示牌、宣传牌,并在一级保护区水域或陆域外围边界,以取水口为半径500米范围设置隔离网。
在此,记者呼吁:要爱护自己的生命,不要到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