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铎)1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保斌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在市水利局负责同志的陪同下视察关于对《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执行情况。

尹保斌一行先后到光山县槐店乡、光山县泼陂河水库等地实地视察,听取有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了解《决议》执行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水利局和光山县分别汇报了落实《决议》情况。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市政府及水利部门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补偿;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严格要求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部分县区还整合水利、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体系,开展联合执法。两年来,全市共出动现场执法检查2000多人次,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200多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00余份。光山县人民政府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条件之一,从源头上严把项目审批关。

尹保斌在讲话中对市水利局和光山县依法落实《决议》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水利是生命之源,农业的命脉,经济发展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高度,做到工程管理精细化,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要依法管理,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决议》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