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着力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同步提升。亿万百姓的幸福与安宁,离不开全国200万公安民警的殚精竭虑,离不开“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的坚定信念。
事非经过不知难。5年一晃而过,回首一步步走过的脚印,更能体会来路之艰辛。
且看公安机关近年来迎接的一个个安保挑战: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前所未有的大型活动接连举办;承担的一项项应急重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百年不遇的天灾接踵而来;攻克的一场场维稳硬仗……
更不用说,民警几乎每天面对的那些穷凶极恶、暴戾恣睢的犯罪嫌疑人,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犯罪手段。
然而,党和人民看到了公安机关交上的漂亮答卷。重大安保任务圆满完成,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能力日增,爱民模范不断涌现,老百姓交口称赞。
“沐甚雨,栉疾风。”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理念转变为先导,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应用为引擎,以能力提升为保证,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守望着人民群众的安宁与幸福,护卫着共和国这艘巨轮,平稳地驶过一道道风口浪尖。
理念转变·先 导
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的提出,到“网上网下两个战场”的清醒判断,再到“民意主导警务”、“舆情就是警情”等远见卓识的深入人心,一系列崭新的理念不断拓展公安工作发展思路,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公安机关之所以能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战胜各种挑战,之所以能够积极有效地驾驭各种复杂局势、把握工作主动,理念的创新功不可没。
什么是公安工作的第一信号?什么是公安工作的第一选择?什么,才是公安工作的第一标准?
对于这些问题,百万公安民警的心中早已有了答案: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公安机关的形象,在大写的“人”字中,变得如此生动、鲜活,如此可触、可亲。
2008年9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首次提出“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有的放矢地改进执法工作”。3个月后,孟建柱再次强调,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公安执法的全过程。
彼时,“理性”、“平和”的字眼令人耳目一新,引起了警界上下的高度关注。
这是一场革命性的理念嬗变。于是,刚柔并举、宽严相济,组成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新形象。在新理念的指导下,执法规范化建设如火如荼,公安执法处处呈现新面貌,既坚持依法办事,又注重社会效益,越来越多的群众感受到了公安机关执法威严中的人性化关怀。
伴随着执法理念转变而来的是执法素质的提升。5年来,公安部努力推动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直至12万字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数十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修改和出台。为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公安部还首次推出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要求全国公安民警人人过关。
2012年10月,公安部制定下发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作为第一部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规定性文件,重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和决心,又一次向社会公众庄严呈现。
公安民警之“本”,在于群众,公安工作失去了群众的支持,必将寸步难行。“民意主导警务”,成为新时期公安工作中一以贯之的理念。
“大走访”开门评警、“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我心中的公安英雄”和“我身边的爱民模范”推选活动如火如荼;网上公安局、网上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等大量便民利民措施有声有色……群众的脸是“晴雨表”,群众的心是“试金石”。只有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办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才能把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这已经成为百万公安民警的共同心声。
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党的十七大以来,公安机关之所以能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战胜各种挑战,之所以能够积极有效地驾驭各种复杂局势、把握工作主动,理念的转变功不可没。
机制创新·动 力
从中老缅泰四国启动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到对“金三角”毒枭糯康的正义审判;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安保执勤现场,到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突发灾害的抢险救援现场,公安机关坚持创新部门警种合作机制、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和国际警务合作机制,探索集群战役等新型战法,充分发挥各警种的专业优势和手段资源优势,基本建立覆盖全国、辐射全警、联动有关部门的警务工作格局,形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
2012年11月6日,云南昆明。
“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审判长晏晖用洪亮的声音宣读了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一审判决。
在中国公安机关探索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画卷上,审判糯康无疑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合则两利、和则共赢,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随着交通运输及通讯业日益发达,人流物流日益增大,跨城市犯罪活动相互交织。面对新态势,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将建立和完善警务合作机制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
值得一提的是,伴随着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发展,集群战役,这种从打“点”到打“网”的新型作战方式,正日渐成熟。
这是整合各地区、各警种的力量,协调配合、共同打击犯罪的一种全新战法。无论是线索搜集、案件经营还是集中收网,它在实战中都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战法。
5年来,从高耗到高效,从区域警务合作到跨境跨国警务合作,无论是打击破案还是公安行政管理,警务合作机制不但使“低成本高收益”已经日渐成为现实,而且提供了平行主体公安机关之间更多的合作方式。
机制的创新,有效地增强了公安机关的打击合力,尤其是对打击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跨区域流窜作案等重特大案件和交通整治行动等显示了强大生命力。
中国公安机关探索建立的部门警种合作机制、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和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坚持打合成战、整体战,在实战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科技应用·引 擎
从“清网行动”中的信息化追逃,到“破案会战”后545亿元经济损失的回归;从公安微博群的崛起,到“全民打拐”的网络浪潮,公安机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基础建设、拓展新型服务内容、创新警务模式,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科技含量,有力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实战效能,使现代科学技术真正成为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强大引擎。
科技的应用,为公安机关安上了“千里眼”、“顺风耳”,使民警们鼠标轻点,决胜千里。
科技的应用,令公安机关如虎添翼,在有限警力下确保了一次次重大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更令人欣喜的是,现代科技在警务工作中的广泛运用,使警民之间的距离悄然贴近,使公安机关的呼声得到了来自全社会的响应。
目前,全国有三分之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网上运行率达到97.7%,平均每100名民警就拥有约104台电脑,通过信息化手段破案率平均达到40%以上、一些发达地区甚至高达70%,基本实现了基础信息采集、网上作战破案、案件办理流转、实时执法监督等综合运用。
在一场场硬仗中,公安机关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基础建设、改造工作流程、创新警务模式,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科技含量,有力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实战效能。
徐徐展开5年来的公安工作画卷,点点浓墨重彩,饱蘸心血与汗水。5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紧抓住理念提升、机制创新、科技应用这几个关键点,积极推动公安机关战斗力生成模式的转变,全面提升了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公安机关按照“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持续不断地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
5年来,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和维护社会和谐的专门力量,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坚持把这一职责放在公安工作的首位,始终战斗在维稳第一线,坚决保卫国家安全,坚决打击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人民利益,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努力,作出了巨大的成绩和贡献。
统计显示,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949万起,刑事、治安案件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这些,都离不开全国公安机关的奉献与付出。
(摘自《人民公安报》王文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