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慧 刘东辉)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的要求,日前,商城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探索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出庭工作。
该院一是结合实际,建立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工作机制。制定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细则,加强出庭工作规范化;成立简易程序案件办案小组或指定专办检察官,提高办案队伍专业化;简化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力争案件办理效率化。二是注重沟通,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协调配合。针对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交流,研究制定对若干案件集中移送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等一系列配合措施。三是上下联动,举两级检察院之力,加强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出庭工作。一方面,市检察院加强对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掌握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对在试行出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检察院汇报,听取市检察院的意见,着力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