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荣红 张 伟)11月5日,全市法院刑事法官轮训暨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培训班在信阳法官学院开班。信阳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出席开班仪式。
据悉,此次培训班为期5天,受训人员涉及全市法院80余名刑事法官,培训内容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为主,涵盖刑事审判实务讲解、刑事审判中的疑难问题答疑和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中的疑难问题解读等方面。
张社军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举办基层法院刑事法官轮训暨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举办这次培训既是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才培养的实际行动,也是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举措,更是着力提升基层法院刑事法官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二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新修订条款的含义和严格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在执行《新刑事诉讼法》上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全市法院刑事审判质量。三要切实做好《新旧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的衔接、过渡工作。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市法院特别是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要在前期自学和参加上级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对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确保《新刑事诉讼法》在我市有效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