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运军 卢大伟) 近年来,平桥区明港镇在抓好教学质量的同时,狠抓学校安全工作,长期坚持学生打队旗、站路队制度,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交通安全。

该镇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同时,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交通安全处理应急预案,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学生的安全责任。为构建学校交通安全网络,各中小学经常邀请交警、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做交通安全报告,切实做到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进单位,进学校,进街道,进家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该镇统一制作500面黄色安全队旗,旗面上印着“交通安全警钟长鸣”8个大字。目前,全镇28所学校全部实行安全队旗制。各中小学把学生按照家庭所在区域和家庭住址,分别排队,选派2名责任心强,威信高的学生为路队长,前路队长手执红色队旗,后路队长手执黄色队旗,首尾呼应,每天由值班教师护送学生过马路,路队长一直把学生护送到家,中途任何学生不得离队,彻底消除了学生在放学路上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该镇成立督查小组,深入各中小学重点检查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每学期召开全镇安全表彰大会,对在坚持站路队制度中工作扎实,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重视安全工作,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