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明,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党校研究生,浉河区人。1985年10月入伍,1991年4月入党,2004年3月转业,2005年1月进入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科)科长。

该同志处理案件时能够秉公办案,公正裁决,自觉抵制人情案,从未发生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好评。从未发生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理不当而引发信访问题以及职工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实现了“把人员稳定在当地、把问题处理在当地、把事情解决在当地”的目标。近几年他经手处理的这些矛盾纠纷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其中为职工群众挽回损失200多万元。自2008年以来,他每年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100件以上,涉及劳动者100多人。所有这些,有力推动了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建设魅力信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该同志2006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市政协表彰为提案办理“先进个人”;2007年度被市政府表彰为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奥运期间下访督查先进工作者”、还被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表彰为“先进工作者”;2010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自2008年以来,其所从事的信访维稳工作连续4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