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颖,女,1972年12月生,汉族,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92年7月毕业于开封医专药学系,分配至商城县药品检验所工作。1995年8月通过全国法、检系统增编补员考试调入商城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5年被任命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11年任副科级审判员。

近三年来,卢颖同志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3件314人,无一错案,无一信访或人访案件的发生,结案连续六年居全庭第一。她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主要成绩和特点:一是忠诚执法办铁案;二是柔情铁肩解民忧;三是融情于法促和谐;四是勇挑重担乐奉献。

近年来,她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省、市级青年岗位能手”、一次荣记个人二等功、“全市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商城县十佳政法干警”、“商城县十佳巾帼维权卫士”、“商城县首届五四青年奖章”、“商城十佳公务员”。

2010年、2011年卢颖同志参加了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组织巡回宣讲活动;2012年卢颖同志被省高院列为全省法院二十名重点宣传人物之一,接受了大河网“为了司法的阳光栏目”的专访,河南卫视新闻联播在“中原法官风采”中对她的事迹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