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顺,男,1972年3月出生,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1990年3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从部队转业到浉河区民政局工作,2006年3月任浉河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副股长,2008年5月任浉河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股长至今。

救灾救济股主要负责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临时救助等工作,每项工作都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项工作业务性强、工作量大、人员少,为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规范管理,作为股长,他几乎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八年来没有休过一次假,经常加班加点,全区10000多户农村低保、2000多户五保档案管理规范。在全市首推“低保户诚信承诺”制度,制定并建立了“浉河区农村低保公开栏”,坚持长期公示制度,深受困难群众欢迎,起到了很好的社会监督效果。在他的努力下,农村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得到上级业务部门好评,浉河区2009年在全市民政工作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梅启顺同志爱岗敬业,把困难群众当亲人,热心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011年11月22日的《信阳日报》以“为群众办实事的好干部梅启顺”为题刊发了读者来信。因成绩突出,梅启顺同志2012年9月在河南省第十七次民政会议上被授予“河南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