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检察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息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007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600多人,提起公诉1900多人,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均为100%;严格执行控申举报工作点名接访制、首办责任制等,不断探索处理涉检涉法案件的长效机制,连续6年保持无赴省、进京上访的良好态势。
该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优秀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巾帼文明岗、全省五好团支部、信阳市先进检察院、信阳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等荣誉和称号;干警先后立功受奖200多人次;收到群众送来的“执法为民,保护人权”、“明察是非曲直,捍卫法律尊严”等锦旗和匾牌15面;2012年,又被县委荣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