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统筹拟定全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等工作。

2007年以来,该局全体干部职工秉承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奋力拼搏,取得了辉煌成就。全区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累计新增就业岗位54265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建成了覆盖全区各乡镇的23个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全区参加社会保险总人数6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市率先实现全覆盖,参保率达96%,居全市首位;人才强区战略得到加强,营造了招得来、稳得住、乐奉献的创业干事氛围;劳动人事仲裁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劳动保障监察累计追缴拖欠工资820余万元。

6年来,该局共获得市级以上奖励26项,其中省政府奖励1项、省妇联奖励1项、省纠风领导小组奖励1项、省“三支一扶”办奖励1项、省企业军转干部问题联席会议奖励2项、省委组织部奖励2项、省人社厅奖励11项、市级奖励7项;劳动人事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连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该局党委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