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湘福)近年来,商城县认真落实新农合制度,截至9月30日,共支付新农合基金12442.23万元,补偿参合农民543375人次,参合农民总受益率为85.39%。统筹基金总计支付9580.69万元,支付率为75.28%,基金运行平稳。累计补偿达到15万元封顶线的有7人。
提高补偿比例。2012年,该县新农合参合率高达98.3%,筹资水平人均达290元。该县及时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将乡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提高到90%,县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提高到8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补偿比提高到65%;同时,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6万元的参合患者,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后,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10万元的参合患者,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后,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同时,补偿封顶线提高至每人15万元。
全面开展乡级门诊统筹。该县门诊费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为7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实施新农合住院费用总额预付。在新农合患者支付补偿方式不变的前提下,该县根据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总量,预留统筹基金总额的20%后,合理考虑增长幅度,确定了全县统筹基金预付总额;实行“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支付,超支部分的30%由统筹基金承担,剩余的由医院自己承担;严格控制了参合患者每次平均住院费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所占比例、平均床日费用增长幅度,实现了让“要医疗机构控制费用”向“医疗机构要控制费用”转变,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积极推行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管理试点。该县人民医院作为全省按病种付费管理试点医院,规范诊疗程序,将阑尾炎、甲状腺良性肿瘤等40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单病种付费的实施,保障了该县参合农民群众的受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