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许德俊)今年以来,商城县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司法便民利民力度,全面推行“便、暖、快、省、公”五字便民法,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推行的“五字便民”法,一是“便”,就是要让当事人感觉方便,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要有人接待,引导诉讼,并且很快就能办好立案、送达手续。二是“暖”,就是要让当事人在法院诉讼的每个环节都能感受到法官服务热情,法官对待当事人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人格尊严受到尊重,心里感觉温暖。三是“快”,就是要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从立、审、执每个环节都能体现高效;四是“省”,就是让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往返法院的次数,能一次办理的决不让当事人跑两次,出差办案也要减轻当事人负担,吃、住、行都要考虑节约成本。五是“公”,就是要公正判案,这是当事人最终的需求,不能离开公正谈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