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金中 骆 健)日前,固始县检察院案管部门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检察工作新模式建设,从服务检察工作大局出发,从细节着手,进一步提升案管部门的管理水平,案管工作逐步取得成效。

案件管理部门最基本的职能是对案件管“头”管“脚”。在案件进出检察机关受理与审结时进行统一编号,并移送相关部门或单位。该院经过大半年的摸索与实践,以“强化流程监控、强化监督协作、强化统计服务”为抓手,着力突出案管部门的监督、参谋职能该院推出了多项富有人性化的新举措,案件管理部门在文号管理上强调法律文书同步备案、同步录入、同步监管;建立预警通知制度,在局域网首页设置浮动窗口,提供办案期限与归档期限的“友情提醒”;与办案业务部门建立“小问题电话沟通”、“一类问题书面沟通”的互动模式,将涉及2个以上业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无缝衔接”;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完整和准确,加强与公安、法院之间统计数据的“线性联动”等,深受其他业务部门的欢迎。

该院“案管中心”突破了传统的案管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检察业务工作长期各自为政的状态,他们在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主要领导可通过“案管中心”,及时了解执法现状,掌握办案情况,准确定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着力重点,对指导检察工作起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