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纪轩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

全市坚持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以惩治的高压态势,匡扶社会的清风正气。2007年以来,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6774件,立案508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9人,乡科级干部550人。

突出办案重点 在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典型案件的同时,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如2010年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全市共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16起,涉案资金2.1亿元,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1人。仅2012年上半年就集中通报了固始县陈淋子镇九华山道路违规招标及严重质量问题案;淮滨县教育园区建设招投标违规违纪案;平桥区明港镇土地整理项目勘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虚假招标案;光山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违规招投标等五起招标投标违纪违法案件,在《信阳日报》、《河南日报》、《中国招标投标网》等媒体公开曝光,有力维护了纪律、规定落实的严肃性,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注重办案效果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入手,努力实现政治、经济、社会和法纪效果的“四统一”。如2012年初,针对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的淮滨县某乡灾后重建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迅速对负有主要责任的该乡原党委书记、副处级干部赵某进行立案调查,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后,及时将赵某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的态度、雷厉风行的作风、执纪为民的情怀,赢得了广大干群的一致赞誉。

“宽猛相济,政是以和”。在查办案件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格规范执纪”与“爱护保护干部”相统一,对既严重违法违纪又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从严从重处理;对虽犯有较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并配合组织查清问题的,予以挽救,从轻从宽处理。如2011年,对市直某局处级干部饶某收受贿赂和礼金一案,因其认错态度较好,并退还了全部违纪款项,对其给予了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从轻处理。

转化办案成果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辩证的思维视角,通过查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惩治腐败向预防腐败转化。如2011年,针对新县群众反映的计划生育检查工作中收受礼金问题,市纪委在查处之后,和市计生委一起,认真总结、剖析了发案的原因和教训,查找了问题的病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严肃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纪律的规定》,破解了“计生红包”乱象,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不随浮萍伴草出,要做砥柱任潮来”。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仍将满怀豪情,意气风发,在反腐倡廉路上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