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锐)10月15日,全市驾校培训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召开,进一步明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做好驾校培训收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对违反驾校培训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政策提醒告诫,确保全市驾校培训收费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最近一个时期,我市部分驾校违反收费政策,擅自提高驾驶员培训费,有的达到5000多元,对此群众反响强烈。以市内某驾校现行收费标准为例:该驾校2011年至2012年4月,小车1800元,大车3200元;2012年5月小车2400元,大车3200元;2012年6月,小车3000元至3500元,大车4000元;2012年8月,小车4000元,大车5000元,严重超标。此外,一些驾校未按教育大纲的学时要求授课,存在着未提供服务或不按服务质量标准收费的行为,有些驾校甚至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

这次驾校培训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要求:各驾校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时办理或换发驾校培训《收费许可证》,认真执行驾校培训收费的相关政策,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各驾校经营单位和个人要遵循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利用会议纪要、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行为牟取利益,损害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实行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自觉维护驾校培训价格秩序。各驾校经营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驾校培训收费标准、代收考试费、考前适应性训练等有关项目、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价格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力量对驾校收费进行年审和巡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价格违规经营单位从严从重处罚。市物价办已24小时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从重从严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