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志强 张明丽)平桥区法院继连续两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为了实现续创成功,今年采取了一系列创建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采取的举措包括七个方面,即: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沟通,取得了市、区两级文明委的指导与帮助;把续创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各项活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环境,营造大调解、大和谐的社会格局;利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的法官村长、便民小黑板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能力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通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活动,做到法官形象文明、司法活动文明和执法场所文明;加强文明建设的宣传调研,借鉴外地经验,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续创活动的业务指导,为创建活动的领导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大力整治环境,加大设施配备投入力度,对办公楼进行装修美化,实行卫生流动红旗制度,干警人手一台电脑,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坚强有力物质保障的同时,使法院整体文明程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