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 华

前些日,有人在网上发贴称:应当把球蛋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否则,农民看病将因用不起球蛋白而返贫。这的确是个大问题,它让笔者联想起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社保理念这个问题。

社保模式是保险、救济与福利的组合。欧洲目前的组合模式是“福利”加“保险”偏重于福利,北美及澳洲的组合模式是“保险”加“福利”偏重于保险,发展中国家的模式是“保险”加“救济”、或侧重于保险、或因贫困等原因更侧重于救济。眼下,欧盟的经济正处于“严冬”阶段,其中的原因很多,但高福利肯定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欧盟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为我国社保制度的完善无疑提供了借鉴机会,我国的社保制度必须立足于我国国情,避免欧洲的福利主导型;否则,我国将因人口基数大和人口老龄化的到来面临比欧洲更大的危机。对此,我们的社保制度设计者应有清醒的认识。

理念是实践的先导。如果理念科学合理,简单粗糙的制度也可以不断完善,成为一个优良的制度。社保制度的建立能否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背后的理念是否先进和符合实际,以及能否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出台科学合理的具体政策措施。我们应有这样的社保理念:

一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理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富差距和社会分化在所难免,社会保障的功能就是要建立起社会分化的消解机制和发展成果的分享机制,调节第一次分配所形成的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保证其始终维持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

二要坚持自强自立。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以及更加健全的明天,虽然社会成员越来越能够免于基本生存的风险,但我们仍应坚持并发扬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的自强自立的优良传统,增强个人保障的责任感和主观能动性,促进个人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克服困难、改善生活,国家则在此基础上更好地承担起兜底保障责任。

三要大力倡导慈善。在我国,大力倡导慈善理念,最重要的有两点:其一,要树立现代财富伦理观,弱化“福荫子孙”的传统观念和对财产代际继承的崇拜。树立现代财富伦理观,不仅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弘扬通过个人努力创造财富的精神,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二,要树立全民慈善意识。慈善捐赠不是富人的专利,而是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通过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宣传的力度,切实增强全民的慈善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团结互助、和衷共济、扶危济困、平等友爱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