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 陈 娟)今年以来,浉河区法院为扩大办案效果,促进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推进刑事审判公开化。
该院一是能公开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在开庭3日以前,将案件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开庭的事件、地点公之于众,使群众有可能前来旁听。二是加强与上级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对重大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采取多汇报、多听取意见、多解释的方式,以取得领导的支持、理解和帮助,从而促进刑事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及其他办案关联部门的协调。对庭前审查、庭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沟通,交换意见、依法提出建议,及时加以解决,在程序和实体上把案件办成“铁案”。四是主动联络各级基层组织参与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邀请当事人家庭成员中有工作、有文化、德高望重的人和明事理的亲戚朋友、邻居,共同做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劝解工作。五是坚持公开宣判。提高当庭宣判适用率,解决以往存在的以送达代替宣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