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卢 静)为了改变依赖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的现状,强化法院职权责任,节约执行资源,日前,浉河区法院进一步完善了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制度。

一是建立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该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发执行通知的同时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对拒不申报或者经调查发现申报不全或不实的,依法进行制裁。

二是推行财产悬赏举报制度。该院经过多年的探索、试行后,财产悬赏举报制度普遍推开,进一步拓宽了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渠道。

三是建立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该院在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在一些重点部门和基层组织中聘请了执行联络员,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

四是完善财产查询制度。该院主动与工商、税务、银行、证券、房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在简化财产调查手续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拓宽了财产调查渠道,提高了财产调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