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瑞明)近年来,商城县法院在行政诉讼审判工作中,围绕“和”字做文章,建立主动协调、圆桌协调、借力协调的“三步协调”沟通机制,在警民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庭前,引导主动协调。该院庭前通过走访当事人等途径,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了解纠纷的产生原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庭中,注重圆桌协调。该院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对可能败诉的一方分清是非,使其对处理结果心中有数,分析当事人心理,及时抓住和解契机,引导双方同坐“圆桌”上,疏导化解矛盾。
庭外,加强借力协调。该院因案制宜,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邀请村调解乡村干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被告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巧借外力联动协调,实现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