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以“三项监督”为主线,不断提高监所检察干警素质。

“敢于监督”。该院正确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坚持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做到监督到位而不越位,形成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的良好机制;处理执法活动监督与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关系,结合执法监督工作发现、收集案件线索,通过查处案件发现监管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处理预防犯罪与纠正违法之间的关系,坚持以预防犯罪为主的原则。

“善于监督”。该院加强对法律、检察业务的学习,及时掌握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办案业务和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力的培养,提高自身的办案能力和应用技术的技能。

“勤于监督”。该院与看守所民警一道参加看守所集体交接班,听取看守所值班干警汇报当值期间在押人员的情况动态以及所领导的当日工作点评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巡视监区、监室、提讯室和律师会见室等场所,对看守所收押释放登记情况、在押人员羁押期限定期进行检查;通过监控资料回放,对重点人头、重点监室、特殊时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