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小平 陈 杨)近年来,淮滨县法院紧紧围绕“保稳定、谋平安、促和谐”工作重心,转变观念,采取“四个结合”的方式,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从源头杜绝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定期接访与积极约谈相结合。该院在办公大楼专门设立了“院长接待室”和“法官接待室”,每周由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并实行“首问负责制”,严格落实接访结果。同时,实行主动约谈,院长亲自联系涉诉信访人员到法院,与包案领导、责任人员面对面向信访人员了解情况,找出问题根源,制定息访措施。

二是积极沟通与主动帮助相结合。该院对涉及相关单位的涉诉信访案件,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主动与各单位进行沟通,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在解决信访矛盾中形成合力。把在信访隐患排查中发现存在生活困难的涉诉信访人员列入救助范围,积极与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其申请低保,并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切实解决涉诉信访人员的生活困难。

三是源头治理与主动下访相结合。该院不断完善评估机制和信访预警提示制度,对矛盾激化、存在上访风险的案件,按照有上访倾向、初访、重复访、集体访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实行风险预警提示。同时,针对部分不到法院反映情况、相信信访不相信法律的涉诉信访人员,该院领导主动下访,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并邀请涉诉信访人员所在的村干部及亲人协助做其思想工作,打消抵触情绪,使涉诉信访人员积极配合法院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四是包案化解与责任到人相结合。该院制定了院长任信访工作总负责人,党组成员对口包案、领导包案制度。对每起案件都要求责任人制定解决方案和稳控方案,定期反馈稳控情况。同时要求责任人在稳控工作中,与涉诉信访人员、涉诉信访人员近亲属、涉诉信访人员辖区领导主动联系,对不能当即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其思想工作和劝导工作,及时掌握涉诉信访人员的动向,避免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