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关心亮 实习生 张家羿)9月13日上午,我市召开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明春出席会议并讲话,评审委员会专家成员和参评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2012年4月6日,我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信阳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启动了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公告明确规定了申报的范围、条件、程序、截止期限和评审标准。截至5月10日,我市有11家企业递交了申报材料。

张明春指出,切实深化质量奖认识。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始终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来抓。设立市长质量奖,就是要进一步唤起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激励和引导优秀组织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把先进的质量观念、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方式,体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

张明春要求,正确对待质量奖评选。参与质量奖评选,不仅仅是为了获奖,更是企业追求卓越的过程,因为参与质量奖的评选,需要企业对自身流程进行细致梳理,可以促进企业改进管理模式,对照专家评审反馈的意见,更清楚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可以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向标杆学习。

张明春强调,认真总结质量奖经验。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全市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加大对市长质量奖的宣传力度;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评价体系,确保市长质量奖评选的可持续性;要围绕质量立市的战略和措施,及时总结和树立全市质量工作的标杆,为魅力信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