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正华)日前,潢川县检察院党组为落实市检察院信检文政[2012]57号文件通知精神,积极向潢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协调,潢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该院设立信息化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为该院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事业编制分别为4名、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两个机构获批复,为该院进一步加强机关后勤管理、网络建设、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安全、办公自动化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