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铎)9月6日,为促进大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针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开考,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市长提请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前往考场巡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书华在考试前作讲话。
聂书华指出,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依法行政的首要前提和必备条件。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肩负着重要的职责,要切实依法行政,用好手中的权力,管好手中的权力。因此,必须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达到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能力,并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是增强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自觉性,树立对人民负责观念,当好人民公仆的有效途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要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它的监督,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组织形式和具体表现,这在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
聂书华说,通过这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我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强化法律理论素养,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都有重要促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