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 超 宏 志 明 勇)近日,省检察院督查组到光山县检察院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大银通报了督查结果:经过督查,没有发现问题,光山县检察院从细处入手,把小事做实的经验值得借鉴推广。
“细节决定成败,无论做任何事,我们都要求干警从细处入手,把工作做好做实。”谈起规范执法行为,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向强向记者谈论最多的还是院里的细小末节的“小事情”。“凡公务用车,没有派车单,门岗有权拒绝放行,该院的司机也逐渐养成了出车派单的好习惯;办案工作区是办案重地,连灯座也是软外包,不仅如此,在办案过程中,司法警察还担负着办案安全的全程监督作用,对每一个讯(询)问人,都必须对其自身的身体状况及办案周围环境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办案安全预案,不放过任何一个影响办案安全的细节。同时,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心服口服;控申接待信访大厅是院里联系群众的窗口,每天都有一名带班领导带队,工作人员着装挂牌接待来访群众,他们每天都重复着同一件事情,就是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片热忱,一份耐心’。让来访群众带着疑问而来,揣着放心离去。”
把小事当大事来抓,是光山县检察院历任党组始终唱响的主题。“一些事情,看似小事,其实不小,因此,我们要学会把小事情放大来做。”付大银说:“检察长就象一班之长,要有‘婆婆嘴,妈妈心’,对每一件事情都要时时讲,刻刻敲,从班子抓起,号召干警‘向我看齐,请你监督’,班子成员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为。久而久之,干警的检风检纪就形成了良性循环,小事情也就成就了大作为。”笔者还了解到,凡是上级要求的每一件事情,该院都以制度的形式出台规章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从而形成规范干警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抓好小事,院里办起大事来也就得心应手。据悉,今年以来,在市院通报的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中,该院就有六项位列前三名,有八项进入全市前五名。该院两项自侦部门立案查处惠民利民职务犯罪案件10人,已判决6人,实刑判决率全市排名第一。干警违法违纪始终保持“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