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两评查”活动检查组
到固始县法院检查工作
本报讯 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评查”活动检查组组长王修贵一行五人来到固始县法院,对该院的庭审评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仔细查看台账、观看庭审视频光盘和案件庭审现场观摩后认为,该院近期的庭审评查活动进度较快,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吕志豪 王道新)
罗山县法院
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讯 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充分发挥社会法庭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的作用,始终把调解作为民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形成了诉讼与非诉讼调解协调联动、有机衔接,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上半年,该院机关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39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525件,调撤率为71%,同比上升1.8%;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1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17件,调撤率为83.1%,同比上升4.5%。(董王超)
草庙集派出所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
本报讯 今年以来,固始县公安局草庙集派出所从打牢执法思想基础、提高民警办案效率、完善执法机制建设等方面入手,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该所一是针对个别民警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办案责任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时有淡化等问题,经常开展执法宗旨教育,对民警执法工作做到常指导、常提醒、常督促,使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意识。二是通过快速反应,使证据在第一时间取得,为治安案件处理奠定基础;通过快侦快破,使案件在短时间内查结,狠狠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通过依法处理,提高执法质量,避免出现当事人上访。三是建立了执法办案首问责任制,确定接案的民警为第一责任人,对受理案件的法律文书填写、案件侦破负责到底。同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的民警为兼职法制员,负责对该所查结的案件的自我检查与完善工作,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民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陈明华)
罗陈派出所
帮助群众找回走失幼儿
本报讯 8月25日上午10时许,光山县公安局罗陈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罗陈街道有群众报警称,其带着小孩赶集时,孩子在罗陈街道菜市场附近走失,请立即出警帮忙寻找。
接到指令后,该所所长谢宏运立即带领民警出警,在前往事发地的路上,民警遇到了走失小孩的母亲李建慧。谢宏运向李建慧详细了解了其小孩的体貌特征及着装情况。当得知这名走失的小孩只有两岁,刚会走路,走失时间较短后,民警判断孩子不会走的太远,可能就在附近。由于罗陈街道正值逢集,街上人流量非常大,民警决定从孩子走失地点向四周辐射寻找。最终,民警在离菜市场几百米远的路口发现了这名走失的幼儿。(熊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