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百姓冷暖 情牵广厦万千
——解读我市住房公积金四项惠民新举措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和所在单位按照同等比例共同缴存的、归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是我市广大干部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针对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我市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为广大职工解决贷款需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新举措,可以这样表述:贷款额度提高了,还款期限延长了,使用方式灵活了,享受实惠更多了。
——夫妻双方最高可贷38万元,个人最高可贷26万元,还款期限延长到借款人65周岁
对于工作时间短,积蓄较少而又急需购买住房的年轻干部职工来说,购房资金缺口大是他们的最大困难;对于工作时间较长,年纪偏大的干部职工而言,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较短,造成还款压力较大,不能满足购房需求而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了他们经济上、心理上的双重压力。针对这些实际问题,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至个人26万元、夫妻双方38万元,还款期限延长到借款人65周岁,为广大干部职工购、建住房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
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相比优势将更加明显。以贷款38万元,期限10年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每月节省利息386.4元,累计共节省利息46368元。
——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
尽管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功能是用于购房,但当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面临重大疾病、危及生命而又缺钱治疗时,将原本用于购房的资金用来治病是合情合理的,因为生命比购房更加重要。为减轻患病干部职工家庭经济负担,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中心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凡干部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经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确认后,缴存者夫妇可同时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治疗疾病。
重大疾病病种包括: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糖尿病慢性并发症、高血压II期以上、心绞痛、慢性肺部疾病(慢性纤维空洞肺结核、阻塞性肺气肿并感染)、精神分裂症及躁狂型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于商业贷款利率要低,为减少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利息支出,缓解还贷压力,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带来的实惠,今年,中心推出新举措:凡在商业银行已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可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因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本息,且符合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干部职工。
办理方式: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一是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借款人先结清商贷本息,再办理公积金贷款;二是借款人自行提前还贷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借款人选择保证人担保或由借款人提供另一套房屋抵押,在落实保证人担保或办妥抵押权登记手续后,办理转贷款手续,将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还款账户。
——住房公积金“支贷并行”
随着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的逐步增加,归集率的快速提高,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家庭财产收入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解决住房问题和改善住房条件,中心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的原则,出台住房公积金“支贷并行”新措施,即:个人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需留存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同时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贷并行”可以减轻购房职工的经济负担,有助于提升职工的购房经济实力,节省利息支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此郑重承诺:
1.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时,中心及全市各县、区管理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时,切实做到随到随办,决不拖延;
3.如有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对前来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推诿搪塞、缓办、慢办、态度恶劣等,请立即向中心投诉,投诉电话:6368302,手机:13937675117
如需了解具体内容,敬请关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www.xygjj.cn)。
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6368303 6369907
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电话:6211234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