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秋月饼券告别霸王条款
中秋将至,看着手中收到的月饼提货券,市民纳闷:怎么感觉券上少掉了几行字?不会是假的吧?原本券上常见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所有”、“本券过期作废”等条款都不见了。笔者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上海市正在全面整治月饼提货券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截至目前已有922万张含“霸王条款”的月饼券被清除。
据介绍,上海工商部门从下半年开始对本市发售月饼提货券的经营者开展摸底,发现有8户企业发售的月饼券面存在“霸王条款”。目前企业均已落实整改,清除了以上条款。
据悉,提货券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券上的条款是月饼产销企业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属于格式条款。根据《上海市格式合同条款监督条例》,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排除消费者行使合同解释权等主要权利的内容,条款提供者也不得擅自扩大自身权利,因此,商家要强调所谓“最终解释权”,可能将被追究责任。不过,有些格式条款是否“涉霸”尚存在争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月饼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月饼不适合长期保存,所以用“过期作废”这样的提醒,是符合该商品交易习惯的,并没有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逾期不领是消费者自己违约。反之,一旦因涉嫌霸王条款而不标明“过期作废”,不少消费者就不会来领取,而企业却是根据发行的券量来定产,可能导致大批月饼被浪费。另外,如果消费者隔了四五年再拿“老券”来提货,届时物价上涨,企业要是允许,还将遭遇“差价”损失。
(据《解放日报》)
营口首推食品安全先行赔付
辽宁省营口市工商局与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营口财富春天购物有限公司、昆山润华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近日正式签订《营口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先行赔付责任联盟协议》,3家公司划拨专款设立先行赔付保证金。据悉,推行食品安全先行赔付制度,在全国尚属首次,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维权。
营口市工商局局长侯波介绍,近年来,各类食品安全纠纷时有发生,但一些消费者买到假劣食品后往往因为怕麻烦而放弃维权,助长了违法经营者的气焰。为改变这一现状,营口市工商局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日常监管经验,研究制订了《营口市工商局建立食品安全先行赔付责任联盟实施方案(试行)》,对食品消费纠纷进行先行赔付。
业内专家认为,建立食品安全先行赔付责任联盟,有利于增强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积极性,扩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范围,进一步优化和净化食品消费环境,值得借鉴。(范春生)
蒙牛回应篡改生产日期事件
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总裁孙伊萍8月28日在香港表示,针对此前蒙牛一批牛奶被篡改生产日期的事件,该公司对所有消费者已作出相应赔偿,今年也将大力整顿销售环节的质量体系。她说,蒙牛备受关注,希望外部的监督力量可以更好地促成公司内部的改进。
今年8月初,浙江省浦江县工商局查获一批蒙牛问题牛奶,其生产日期遭篡改长达近半年,该批问题奶数量多达3000箱,篡改日期者为蒙牛内部员工。
此外,该公司于去年年底被曝出有两个批次产品中黄曲霉毒素M1超标,引发公众广泛关注。蒙牛副总裁丁圣表示,M1事件发生后,蒙牛整体销量下跌30%,但截至今年6月,公司在市场上的销售状况已全面恢复,目前的销量也已恢复至M1事件之前的水平。(王小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