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闫 锋)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从8月20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包括: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等。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车主还可申请换发新的号牌(使用新的车牌号)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