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慧玲)为切实抢抓产业转移机遇,真正确保招商项目落地,大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发展,全面促进重点项目建设,近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全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计划进行攻坚,推动大项目、好项目尽早落地、尽快建设。

据悉,攻坚计划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是产业集聚区内的主导产业,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强度为中心城区不低于233万元/亩,县区不低于180万元/亩。其中,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为重点攻坚计划项目,10亿元以上的为重大攻坚计划项目。

攻坚计划项目采取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申报、市级确定、动态管理的方式选定,按照当年竣工项目、在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分类管理,制定项目节点计划,建立项目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列入攻坚计划,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将被调出攻坚计划。

对列入攻坚计划的项目,将在项目审批上快速办理,在用地保障、资金支持、环境容量上优先保障。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将对列入攻坚计划的项目亲自抓。列入攻坚计划的项目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