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小龙 见习记者 邹 乐)8月21日,全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市政府副市长包盛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出席会议,部分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负责人和我省知名地理标志持证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包盛柏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情况。就我市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工作,包盛柏要求,一要扎实开展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资源普查工作;二要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利用;三要强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监管;四要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全面提升魅力信阳建设水平。
史小红在讲话中指出,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产地标志,更是质量标志,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地理标志的品牌带动作用,不仅可以培育地方主导产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且可以推动特色农业发展,不断开拓农副产品高端市场,提高农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地理标志的价值传输,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真正实现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史小红要求,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法官要站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河南三化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做好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工作。要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这一全新的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类型,讲究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理念,坚持能动司法,促进地理标志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侵权制裁力度,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合力。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促进河南地理标志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上,省工商局、省检验检疫局、省农业厅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我省地理标志注册和管理情况作了简要介绍,“新郑红枣”、“固始鸡”、“河阴石榴”等地理标志持证人就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维权方面的经验、教训,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