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然

夏日炎炎,游泳不失为一种消夏方式和健康运动。对于信阳人而言,提到游泳,便想起南湾湖,去南湾湖游泳好像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市民们早已习以为常。殊不知,南湾湖是市中心城区近百万人民赖以生存的饮用水源,在南湾湖游泳,无异于在自家水缸中戏水。试问,如此作为,到底对得起谁?

事实上,禁止去南湾湖游泳已经有了明文法规。自2010年1月1日起,《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出台这样的条例,正是为了从法律上规范人们的行为。然而,仍有一些市民无视禁令,我行我素。到底是我们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综合整治的措施不够到位?还是市民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不强?抑或是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淡薄?笔者以为,两方面的原因都有,但主要还在于每一个市民自身。一方面,他们没有自觉的生命意识和环保思想,不知道如此行为,不仅是在糟蹋水源和自己的生活;另一方面,他们不知道到南湾湖游泳,实质上是违反法规和禁令的。长此以往,众人效仿,形成恶性循环,导致我们的“大水缸”遭到严重的污染。

要纠正过去的不良行为,在出台条例、加强管理的同时,更要纠正过去的不正确思想与认识。这需要市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家乡,了解南湾湖。大家都知道,南湾湖是一个风景宜人的观光旅游胜地,是信阳人民引以为荣的一颗明珠,对它的宣传报道也比较多。但是南湾湖更是一座有着城市供水、防汛、灌溉、发电等功能的大型水库,维系着市民们的日常生活。拧开家中的水龙头,汩汩流出的水正是出自南湾湖,这些水是供给市民们饮用、盥洗等的各种生活用水。如此看来,南湾湖无异于全市人民共有的“大水缸”,而去南湾湖游泳不正是在自家水缸中游泳么?况且,游泳行为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运动,伴随着游泳相应产生的许多垃圾、秽物等也一起排入南湾湖中,这些污染造成的恶果,到头来还是市民们自己去买单,甚至让子孙后代买单。个中利害,一目了然,我们如何坐视不管?

如何管?政府部门在强化管理的同时,也应采取一些便民措施,为市民们提供更合适的地方游泳;对于市民们而言,要管好自己,深刻认识到不去南湾湖游泳是一件利大于弊的事情。总之,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为了我们的生活健康,也为了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更为了信阳这一方土地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南湾湖不受污染,是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