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常委会会议,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也是一次内容重要的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会议开得很好。

会议学习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审议通过了《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在人事任免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表决通过了麻根柱等9名同志担任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领导职务的任命。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同志的提请,通过了齐秀等10名同志的免职议案。根据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并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同志的提请,批准了熊建中等10名同志担任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任命,通过了黎卫国等5名同志的免职议案。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以上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并希望同志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加强学习,提高修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以不辜负市人大常委会的信任和期望。

各位委员:

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提升魅力信阳建设水平、勇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的重要时期,也是人大工作充满机遇、大有作为的时期。刚刚胜利闭幕的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们49名同志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是全市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要在中共信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以党的领导为人大履职的核心,以群众愿望为人大履职的取向,以科学发展为人大履职的要务,以社会和谐为人大履职的重任,以依法依规为人大履职的准则”的基本要求,更加坚定地推进科学发展,更加主动地服务工作大局,更加努力地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借此机会,我就做好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升认识,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中准确站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和政治构架中居于核心地位、支撑地位,起着根本性作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