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饶 鹏)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浉河区的“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任务已圆满完成,近期将会有13名大学生奔赴基层开始从事“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
与去年相比,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政策有两个重大变化。一是为了适应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向城镇社区基层拓展。除了过去原有的支医、支教、支农、扶贫等传统项目以外,新增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项目;二是将加大期满之后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自2011年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障其待遇落实。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5%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