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建国 潘良方)8月6日,新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贯彻市检察院7月份“十件实事”工作通报文件精神,分析“十件实事”工作开展现状和落后原因,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部署。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立在会议上指出,“十件实事”的工作,从上一次的全市较好到这一次的全市落后,间隔时间很短,院党组经认真研究认为,这次落后确实存在主观认识不够和客观努力不够等原因。

余立强调,今后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十件实事”落实,一是要转变执法理念。“十件实事”工作是省检察院从检察职能出发,结合当前工作的重点和热点研究出台要抓的工作,做好“十件实事”工作,前提必须有正确的思想认识,不能有厌倦、懈怠情绪。二是要把工作做实。“十件实事”件件与民生相关,件件与检察职能紧密相连,工作中要多干点实活、做点实事,不能只填一填表就了事,要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困难和实际问题。三是要统筹工作方法。各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一定要有科学的统筹方法,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条件下,要统筹安排好“十件实事”工作和业务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四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全院一盘棋,要有全局的思想,不能有本位主义。对内要加强协作配合,对上要加强沟通协调,把整体工作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