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汤 勇)近年来,新县把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提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水平,扩大其功能,使其更好地为民服务。
拓宽投入渠道,在“建”上做文章。该县采取上级补助一点、县级财政匹配一点、联系单位帮助一点、争取社会捐助一点、村级组织自筹一点的“五个一点”办法,近三年共投入资金2640余万元,改建、新建村级活动场所126个,实现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
实行城乡结对,在“帮”上用真劲。该县大力开展城乡党组织“联帮促”和“百千万”结对活动,组织县处级领导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对口联系经济薄弱村,把配套村级活动场所日常办公、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设施作为重要帮扶内容,改善村级活动场所服务条件。
健全制度机制,在“管”上下功夫。该县县委组织部协调县住建、国土、民政等部门,减免部分费用,为全县村级活动场所办理了产权证,并制定下发《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分类建立电子档案,规定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为村级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第一责任人,建立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维修管护和检查考核等制度,保证村级活动场所规范管理使用。
发挥综合效能,在“用”上求实效。该县积极整合卫生、文化、计生、财政、供销等项目资金,按照“七个一”的功能要求,在每个村分别设立一个党员活动室、一个警备综合室、一个广播室、一个农家书屋、一个医疗卫生站、一个户外健身点和一个村务公开栏,充分发挥村级活动场所“议事堂”、“信息点”、“培训站”、“服务室”的功能,使村级活动场所成为集村民议事、党员活动、便民服务、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