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光)为持续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影响力,今年以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四个转化”,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案件线索来源由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转化。我市在继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举报线索的同时,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动性,主动深入企业,加强与企业环境监测点的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企业倒查账、问卷调查等措施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市共梳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线索23件,立案20件。
违规问题查办由转办为主向自办为主转化。我市加大自主办案力度,积极克服市优化办办案人员少、办案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困难,对于市里受理的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的问题信访举报件,以自办为主,能不转办的尽量不转给县区或部门办理,打破查办案件的区域、部门限制,强化市优化办的办案职能,提高整体办案质量和效率。
日常监督手段由人工检查向人机结合转化。日常监督过程中,我市在加强行政服务事项季度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的作用,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通过实行人机有机结合、力量合理配置、资源整合互补的检查方式,把在监督中发现案件线索、查处违规问题作为衡量监督检查效果的重要指标,实现日常监督检查效率最大化。
查办案件效果由惩处为主向提高企业满意度转化。我市对于查处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除了加大惩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外,在对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注重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注重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政策,注重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企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