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家成
治理水患,要在大江大河上中游或干支流上筑坝拦蓄调节,同时加强整个流域的绿化和水土保持,不可能在下游尤其是河口筑坝,也不能以此为重点治理。治理河流污染,同样也要以全流域,主要是上中游污染为控制对象,在下游和入海口主要是检测水质以考核流域污染程度和治理效果。笔者认为,旅游市场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的道理与治理江河污染是完全一样的,但似乎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共识。
就旅游和旅游生产经营活动来看,旅行社和导游的服务都处于下游和末端,相当于河流的下游和入海口,其秩序和质量状况,是旅游和旅游生产服务秩序和质量状况的集中反映。当然,正如江河下游和河口也可能对水流量和水质发生影响一样,旅行社和导游服务也会对旅游及其生产经营规模、质量发挥作用和影响。
尽管旅游活动的特性决定了旅行社和导游在旅游和旅游服务中影响更大、更突出,但也只是居于下游和末端的环节。所以,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只抓或主要抓旅行社和导游经营服务这个环节是不科学的,而且效率不高、效果不好。从旅游消费心理、习惯等以及旅游发展方式、市场和产品结构入手就是从源头上着手,并从旅游市场其他环节、其他方面采取措施,就构成了所谓的全流域治理。
在认识和实践中,我们曾经将旅行社和导游作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的主要和重点环节,甚至有“旅游市场乱就乱在旅行社和导游”之说。笔者认为这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不科学的。
目前我国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尽管主要是通过旅行社和导游集中、突出地表现出来,但根源在于旅游消费心理不成熟、消费习惯等方面存在着不符合规律的问题,而旅游行业和社会有关方面又没有及时有效地引导和培育;在于旅游业发展方式还没有从以外延扩张、数量增长为主转变到以内含丰富、质量和效益提升为主上来;在于我国旅游市场结构短期内快速从以非国民的入境旅游为主转变到以国民的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为主,而旅游生产供给和管理服务包括政府管理服务还没有及时很好适应;在于我国的旅游消费需求结构逐步从以一般观光为主转变到深度观光、度假休闲和各种专项旅游相结合,而我们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还没有及时很好适应。
总之,就像江河治理要源流并举一样,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也必须“全流域治理”,而不能主要从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等一两个环节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