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颖)近日,我市发出通知,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与农村党组织“牵手共建”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互助、双向互动、共同提高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加快“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步伐。
通知指出,参加“牵手共建”活动的农村党组织范围: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标准,其中定级较好及以下,特别是定级较差的行政村党组织,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牵手共建”的农村党组织范围。参加“牵手共建”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范围:市、县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党委各部委、政府及所辖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党组织,群团单位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省、市驻地方单位党组织。
通知要求,活动从2012年8月开始到2014年7月评比验收。围绕“统筹城乡党建、实现晋位升级、助推科学发展、服务党员群众”的总体目标,力争用两年时间,通过“牵手共建”活动,实施“联、帮、促、创”,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在提高“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水平上有新成效,实现100%的“牵手共建”双方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通知要求,要按照实施意见的方法步骤,建立“牵手共建”对子,签订责任书,实施“联、帮、促、创”。“联”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与农村行政村党组织和党员建立“1+1”联系帮扶关系,保持常态化。“帮”就是针对村里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帮助整顿班子,加强组织建设;帮助调整发展思路、产业结构;帮助争取项目,协调资金,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帮助发展生产,提高村民收入;帮助困难家庭寻找致富门路,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发展好局面。“促”就是通过“联”、“帮”,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新型“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创”就是根据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定级情况和晋位升级的条件,双向实现晋位升级,创先进基层党组织。
通知指出,要将“牵手共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要把开展“牵手共建”活动纳入市、县区直单位党组织“分类晋级”、创先争优评先表彰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考核的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