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平桥宣)8月1日下午,平桥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区19家行政执法单位共同学习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办各单位法制科长逐个发言,畅谈学习体会。经过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施意见》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在我市的具体落实,表明了市政府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实施意见》针对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突出了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家一定要以创新的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该办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的几方面工作:一要继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二要继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三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四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五要探索建立行政调解相关制度,积极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六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实现制度化和日常化,做好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梳理、职能调整,细化行政裁量权和执法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