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云

据媒体报道,住建部始于2010年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工作,目前在试点地区已经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应该说,使用沉淀的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房,是保障房建设融资方面一个很好的尝试,一方面可以开辟公积金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保障房建设提供相对低成本的融资。

在看到使用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房好处的同时,也须考虑这一方式可能引起的偿还风险问题。一般测算认为,保障房建设的投资回报率只有3%左右。虽然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会低于一般商业贷款,但年利率也会在3%以上,这就意味着,保障房建设的收益用于支付公积金贷款的利息都会出现一定困难。在一些地方政府已经高负债的情况下,保障房项目能否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恐怕会成为一个问题,而公积金的正常运转关系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存亡,在资金的安全性方面是来不得半点含糊。因此,试点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城市,有必要适度控制公积金贷款的规模,并确保保障房项目的偿还本息能力。

此外,以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公平性问题也值得关注,因为凡是在试点城市工作的居民都可能缴存公积金,但公积金贷款支持建设的保障房却普遍只向拥有试点城市户籍的人口开放。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是一种资金互助制度,其本意是希望每个就业人口缴存一分部公积金,集中起一笔资金,支持有困难的群众以低成本贷款买房,所以其存款和贷款利率均低于商业银行利率。如果让一部分人缴存公积金并牺牲了正常的资金回报,却不能平等地享受保障房建设带来的福利,那么其公平性显然要打一个问号。虽然目前部分城市的保障房分配已经向一部分非常住人口开放,但开放的程度显然还不够。因此,有必要将公平性很好地纳入相关的政策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