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叶 辉)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表彰大会上,罗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荣获“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刘海明、王元良荣获“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罗山县残联紧紧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按照《河南省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谋划在豫南这一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新模式,解决他们面临的生活、康复、托养等诸多特殊困难。该县选定了重度残疾人较为集中的高店乡,于2009年11月建成了占地78亩、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的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集中免费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150名。中心建有公共浴池,配有各类康复体育器材,设有文化娱乐中心,并建立了标准化医疗卫生室。该中心被省残联授予“残疾人之家”称号。同时,按照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缓急程度和乡镇财力状况相结合的原则,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为示范,在有关乡镇的大力支持下,相继建成了竹竿、楠杆、庙仙、朱堂等8个乡镇残疾人托养中心。
目前全县集中在托残疾人2300余名,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残联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残疾人“困有所济、难有所帮、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