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国 胡传仁
他,在同事们眼里是个“铁人”,从检20年来,他曾在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反渎职侵权等多个岗位工作,办起案来没日没夜,所办案件质量高影响大,为人正直铁面无私。
他,在别人眼里是一个热心肠,7次立功、多次获奖的光环,努力适应新的环境,从打水扫地到彻夜不眠不休的办案,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情。
他,就是20年如一日,坚持信念,甘于奉献,被市直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信阳市检察院反渎局侦查处处长杨炳辉。
199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经济法系的杨炳辉穿上了豆沙绿制服,成为信阳市检察院的一员。在组织的培养下,他完成从书记员、助检员、民行处副处长到反渎局侦查处处长的角色转变,从一个青涩的寒门学子成长为一名熟悉各项检察业务的检察官。
公诉人的历练奠定了他从事各类检察工作的基石。6年中,杨炳辉共独立承办各类重大刑事案件20余件、配合他人办案7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漏,所起诉的被告人都得到了罚当其罪的处罚。
9年的民行工作更让杨炳辉了解了五彩斑斓的社会。与公诉业务相比,民行检察更像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这里少有面对面激烈的较量与搏杀,但检察机关的抗诉书和检察建议书,实际蕴含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正义的渴求,承载着申诉人扭转乾坤的希冀。杨炳辉没有懈怠,以钻研业务、及时准确办案解读民行人肩上担子的分量。
9年办结400起案件、书写300余份抗诉书是辛苦的,一年办理60起抗诉案难免有苦有辣,可是,每当看到倾斜的天平恢复了应有的公正,看到申诉人绽开在脸上、痛快在心中的笑容,杨炳辉发自内心的成就感、幸福感荡然胸中。
2008年年初,杨炳辉来到刚刚组建的反渎职侵权局工作。面对不同的视野,全新的业务,新的挑战摆在面前。刚到不久,潢川县上油岗粮库发生墙体倒塌致3人死亡1人重伤的特大事故。此案的办理任务交到杨炳辉所在的侦查二处。临行前,时任反渎局局长的邹懿反复叮咛:“此案是反渎局组建后办理的第一案,也是你个人主办的第一案,考虑问题要细,第一炮一定要打响。”
突破口的选择成为办案的关键。在局领导和同志们的启发下,他们从“双节”期间县粮食局没有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入手,锁定了该局副局长刘某等三人。拘留、逮捕、异地羁押,使他在熟悉办案程序的同时,也体会了案件办理的艰辛。在没有出现任何的闪失和纰漏的情况下,两个月后案件顺利获判。此案被评为全省优质案件。
反渎职侵权工作,如果用两个字概况,那就是“苦”和“难”。渎检工作难开展,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法律政策把握难,对手善钻空子不留尾巴……没有过硬的本领和韧如丝、细如发的特质,就不能从冰封雪盖守到春暖花开;没有强烈的责任感来充当执法工作的“定盘星”,必然影响司法的公平、导致公权的失衡。正因如此,杨炳辉始终以细致、果决、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娴熟的侦查智谋,及时抓住稍纵即逝机会。在指导办理光山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将划拨土地擅自出售的滥用职权案件中,为查明背后的权钱交易行为,确定行贿人并对其实施主攻成为案件的关键。经认真分析,杨炳辉认为该中心直接从开发商手中收受贿赂的可能性不大,而该中心白雀市场服务部主任李某是买卖土地的介绍人,其作为行贿人可能性大。遂对其进行秘密询问。经过几个小时的较量,李某交代了代替开发商向该中心主任吕某、副主任罗某、王某行贿的事实。3名受贿人到案后也如实交代了受贿经过。
4年多来,杨炳辉共主办了5起处级干部要案,主办或参办各类渎职侵权案件30余件70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查案工作是艰难的,除了办好案件,还需要顶住说情的压力、糖衣炮弹的袭击。对此,杨炳辉的体会是守住法律的底线,快速侦办案件。得罪人不怕,因为干的就是得罪人的工作。不能因为怕得罪人就丧失对法律的信仰、泯灭做人的良知。否则,就会亵渎神圣的法律,玷污检察官这个光荣的称谓。
渎检工作是多元的,化解矛盾也是其中的一项内容。杨炳辉在办理梁某长期上访案时,耐心细致,带领专案组其他8名同志,针对上访的10个民事案件,调阅法院几十本卷宗,逐一审查、调查落实,费时2个多月,书写审查报告80多页。在查明有关人员不构成渎职犯罪的情况下,在听证会上,将查案情况逐案向梁反馈、耐心评法说理答疑,说服其不再就这些民事案件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