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大会通过)

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所作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检察机关过去五年来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年工作的安排符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和市四次党代会的精神,符合信阳检察工作的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制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勇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全面提升魅力信阳建设水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