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大会通过)
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向大会所作的《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依靠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中原经济区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新的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有重点地开展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其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完善决策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服务;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通过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勇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全面提升魅力信阳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