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 董王超

他是一名法官,以追求公正和效率为目标,秉公执法,辛勤耕耘,埋头执法17年;他是一名爱心使者,送给素不相识的人“生命的礼物”,无私捐髓谱写生命大爱。

2011年1月,他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1年10月,省法院做出了向他学习的决定,并推荐他为“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候选人。他所在的执行局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执行攻坚月”活动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他就是现任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许朝地。

河边暴走:为捐献健康的“生命种子”

2009年10月,在中国红十字会“奉献爱心,挽救生命”的感召下,许朝地自愿报名加入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光荣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2010年5月,信阳市红十字会接到中华骨髓库通知,许朝地与北京一位16岁白血病患者HLA初配相合。许朝地得知这一消息后,毫不犹豫地表示愿意履行捐献承诺,随时准备捐献自己的造血干细胞以挽救患者的生命。与此同时,为了给患者捐献高质量的造血干细胞,从配型成功开始,许朝地就开始戒烟戒酒,坚持早上跑步,晚上河边暴走,加强体能锻炼。两个多月下来,许朝地减轻了体重,增强了体质。

同年7月15日,许朝地在河南省肿瘤医院经过3个多小时的采血,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这份珍贵的“生命种子”,被迅速送往北京,并顺利为患者进行了移植治疗。

许朝地成为河南省政法系统造血干细胞捐献第一人。

无声感召:矿工放弃3万多元利息

2010年8月6日,70多岁的平顶山市矿务局退休职工徐红晔从平顶山市赶到罗山县人民法院,为许朝地送来一面“执法如山,和谐楷模”的锦旗以表谢意,他紧紧握住许朝地的手说:“你的先进事迹深深地感动了我。”

徐红晔申请执行罗山县北方建材厂,因该厂倒闭,导致该案无法执行。徐红晔以债权得不到实现为由,曾多次到省、市政法委和省、市法院上访,强烈要求实现债权。2010年7月份,当他看了许朝地捐献骨髓的先进事迹后,深受感动,主动给许朝地打电话,表示愿意放弃3万多元的利息。

刚刚捐髓归来的许朝地,顾不上休养,冒着高温酷暑,带领执行人员到罗山县北方建材厂所在的乡政府、村组协调此案。当地政府和群众也被许朝地的先进事迹所感动,多方筹集资金偿还了申请人徐红晔的执行款,使一起长达10年的执行积案得以圆满解决。

真情说服:执结多起疑难“骨头案”

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是许朝地大爱无私的例证,但是,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执行局局长,让威严的法律和暖人的情感融合在一起,更是他不变的追求。

2009年11月,在执行李某与熊某一案时,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北京,且对立情绪较为强烈,作为局长,许朝地身先士卒,冒着严寒两次奔赴北京对案件进行协调,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感动了被执行人熊某。一起多年执行积案,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