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海燕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乔新江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是对城市管理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城市管理者,如何按照要求去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呢?在会议期间,记者采访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局长胡亚才。他告诉记者,要按照要求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把城市作为现代要素的载体,对其实施动态平衡管理。而动态平衡管理的最佳方式就是行政综合管理,采用这种方式能有效地促进城市的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社区生态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管理。
谈起城市管理,胡亚才代表说,近年来,我市为增强城市吸引力,提升城市形象,从积极开展“六城联创”入手,城市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囿于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欠账太多,加之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由于思维方式的局限,不可避免地还存在诸多问题,如职责不清,相互扯皮,城市管理任务难完成;重复执法,多头收费,群众合法利益难维护;体制不顺,政令不通、政府工作措施难落实;管理不力,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府形象难树立,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实施行政综合管理。
胡亚才代表告诉记者,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是实行行政综合执法,有利于明确职责,营造整洁市容环境。城管综合执法由于权力相对集中,在实际运用中更易于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减少扯皮,有利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拥有较全的执法职能,这支队伍在遇到各类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时,均可以执法主体对其进行处罚,不存在互相推诿的问题,能够使违法行为得以迅速纠正。另外,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多属综合违法行为,即一个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范,任何一个专业执法队伍都难以彻底消除这一违章行为,如运输车辆沿街泼洒,它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又损坏污染路面,还影响交通秩序。这一违法行为涉及城管、市政、公安等部门,各单一执法队伍依据各自法律法规很难一下子奏效,这时集各家之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即可快捷地处理,迅速消除其危害,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目标。二是实行行政综合执法,有利于提高城管效能,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作为代表政府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权力的职能部门,最主要的就是如何为群众服务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的各项功能,使城市管理落到实处,让群众受益。从目前情况看,只有对城市管理实行综合执法才能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由一支队伍对各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当事人也容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处罚,不必要再到各部门说好话、解释,避免了重复扣押工具,重复交罚款。另一方面,实行综合执法能保障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力。由一支队伍执法,就能给群众吃个定心丸,执法队员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群众就能找到地方投诉,就能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力。三是实行行政综合执法,有利于政令畅通,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执法,一方面可以精简机构,七八个人合成一支队伍,不仅指挥有力,政令畅通,而且由于一队多能,能大幅度地降低政府行政执法成本,减少因建立多个专业执法队伍的政府行政开支,使政府以较小的投入获得最大化、最优化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能促使各部门步调一致,不再推诿扯皮,消除因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推诿扯皮而产生的行政负面影响,从而积极主动地履行各自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最后,胡亚才代表说,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时代的呼唤,是维护政府权威、树立城管良好形象的需要,是城市管理走上现代化法制管理轨道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