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洪长

2006年6月被认定为南京市文保单位的“张治中公馆”在经历“拆除”、“重建”之后,摇身变为叫价6000多万元的商品豪宅。相对于房主恶炒名人故居“概念股”的高调,当地文保等监管部门的表现近乎孱弱,此事再次引发公众对文物保护中“空气执法”的强烈质疑与批评。

“张治中公馆”“拆除”和“重建”只用了两年多时间,且只付出房价九牛一毛的罚款代价。

从披露的情况看,“张治中公馆”当年以“维修”的幌子行拆旧建新之实,这也是近年来名人故居频遭“黑手”的惯用模式:从北京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到济南的英领事馆,再到重庆的蒋介石行宫,其悲剧性命运在“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的说辞中早已注定。透过这些词汇,我们看到的是文物建筑在城市开发与经营“围剿”中举步维艰的境地。

群众有眼睛、媒体有声音、法律有牙齿,却挡不住一栋栋文物建筑的消逝,个中缘由让人深思。以“张治中公馆”事件为例,其拆建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当地文保部门也曾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叫停和罚款,但最终却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更让人不解的是,文物部门似乎对文物遭毁的情况总是“后知后觉”;对打击处理破坏文物的行为总是“力不从心”;对文物最终遭毁所应承担的监管责任又常常避而不谈。孱弱如此,执法何来尊严?保护何来成效?

重建有无批文?重建后的建筑是否仍属文保单位?“私有化”对名人故居保护是利是弊?关于“张治中公馆”的是是非非仍在发酵,期待权威部门尽快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更希望文物保护与监管执法能真正“硬”起来,让所有破坏文物的行为得到应有惩罚。